根據(jù)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42條第六項的規(guī)定,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。
該違法行為的特征是:
1、是行為侵害的對象必須使他人隱私。所謂隱私,即是指不愿意讓人知道、屬于個人的生活私密,如兩性關系、生育能力等。隱私一旦公開,就會給當事人帶來心理壓力和苦惱。
2、是行為人必須采取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等手段。對于偷拍、偷窺等形式侵犯他人隱私權的例子在日常生活中,舉不勝舉,最為常見可謂一些“狗仔隊”偷拍明星的私生活。針對偷拍盛行的情況,香港立法會已經(jīng)開始討論將偷拍、散布他人隱私列入刑事犯罪。但內地根據(jù)現(xiàn)行法律規(guī)定,偷拍導致他人隱私權受到侵犯的,最重的處罰是治安拘留。
3、我國刑法目前還沒有將嚴重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直接規(guī)定為犯罪,根據(jù)罪刑法定原則,侵犯他人隱私權的行為目前還不能追究刑事責任。
偷東西當然犯法跟是不是親戚沒有關系。
未經(jīng)過本人同意私自動他人東西是犯法的,就看你告不告他
私自買別人的孩子不但是犯法,并且是犯罪,孩子不管什么情況下,只要是用錢交易也不管花錢多少即構成販賣人口罪,當前販賣人口罪是打擊的重點,讓人販子搞得人心惶惶,法律想從源頭上解決販賣人口問題,收錢賣者,花錢收養(yǎng)者一概定為犯罪!
所以說就算買的是親戚的小孩也同樣是犯罪,是違法的!
要想領養(yǎng)孩子通過合法渠道認領,切切別冒險。
不違法,來成年人他不有堅護人嗎,他的堅護人應該管他的吃住問題呀,再說他不再這租房,人家親戚可以把房子另外租出去賺錢呀,人家收取房租,是應當則分的啊,人家雖然是向未成年人收房租,可不單純是向未成年人收取呀,未成年人背后有父母,主要是向他父母要錢呀。
我認為不可以,因為他屬公司和民間借貸關系,不受法律保護,也屬非法積資,撓亂國家金融秩序,是違法的舉動。此舉也跟地下錢莊差不多,也會導致公司帳目不規(guī)范,偷稅漏稅等現(xiàn)象就會發(fā)生,也不利于管控。
公司注冊資金從哪里來,再到哪里去,消費多少,庫存多少都應有明細帳,帳面多了一分錢和少了一分錢都平不了帳,說明有錯誤的地方,錯在哪里必須找出原因,而不是從兜里拿一分添上了事。金融是最講道理的!。
肯定違法啊!她沒有經(jīng)過你的委托和同意,不僅拿走了你的快遞,還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拆開,把里面的東西拿走,你的快遞只有你有資格拆開和處置,別人沒有任何的權利可以替你決定,因為是親戚,法外有情,你出于親情的考慮可以私下聯(lián)系她,要求其歸還你的東西,如果她拒不歸還,就不用概念親情了,報警解決吧!法律會還你公道的。
不違法,如果發(fā)的多了那就是騷擾了
公司財務是老板親戚,當然不算違法亂紀,公司的所有職務,老板都有權利安排,老板把親戚安排做財務,應該覺得自己放心點吧,這樣安排,老板放心,親戚開心,何樂而不為呢?
如果老板讓其他人做財務,老板會時刻防著財務,那樣,老板會累死,財務也干得不開心。
當然,最主要的是誰做財務,對老板更有利!
慌的不行,希望早日拿到錄取通知書吧。
復試五進三,我是排在最后一個復試的,我之后復試就結束了。考完隔了一會兒我和另外一個考生私下討論了一下各自的題,就了解一下各自的情況吧。
結果和我討論的那個老哥沒上線,我上了。。。就怕他舉報我,雖然之前都聊的挺好的,他也說了自己的題,但還是很慌。
學校承諾書寫的是,復試期間不得錄音錄像,不得泄露考試內容。我一直理解的是復試期間不得泄露。考后那么多經(jīng)驗貼,想著沒事。
唉,這個教訓要記一輩子,晚上要睡不著覺了。。。
老天保佑沒事吧
更新一下:
仔細看了看學校的兩個文件,表述略有不同
1.誠信復試承諾書,也就是簽字的這個。條款表述是:復試期間不得錄音錄像,不得透露考試內容。
這個表述有一點不清晰,但是從常理上應當理解為:復試期間不得透露考試內容。
首先,從文義上,前面的時間定語可以適用于后面。其次,考后分享經(jīng)驗貼是常規(guī)操作,也不會對考試公平性產(chǎn)生影響。再次,及時把復試內容認為是機密,但是任何機密都有保密期限。
2.復試考場規(guī)則。其中表述是:考后不得透露考試內容。但是這個文件是考場規(guī)則,所以應當理解為其生效范圍是“考場”。
也就是在網(wǎng)絡復試考場中,自身考試完成之后,這個空間和時間范圍內,不得透露。
(自我安慰一下)
朋友們不用擔心,我們這種情況,如果其他人舉報,我們很明確的知道舉報人是誰,反手舉報回去,誰都上不了。正常人不會干這種費力不討好的事情的。
4月9日更新:
人大聲明了:復試過程中+實質性透露復試內容。
大家安心吧
好吧,上海師大又出事了。
還是人人自危吧。恐怖